不同的媒體類別可以用不同的 CSS 樣式表。
舉例來說,在螢幕上的文件可能適用某一個 CSS 樣式表,而同一份文件在被列印時,可以用一個不同的 CSS 樣式表。
標出一個 CSS 樣式表媒體類別的語法如下:
<link rel="stylesheet" href="style.css" type="text/css" media="【媒體類別】">
<style type="text/css" media="【媒體類別】">
@import url(style.css) 【媒體類別】;
【媒體類別】可以有以下的值:
值 | 適用於 |
all | 所有媒體類別 |
aural | 言語合成器 |
braille | 布拉耶點字法 (盲人用) 媒體 |
handheld | 掌上型媒體 |
列印 | |
projection | 投射媒體 |
screen | 電腦螢幕 |
tty | 固定字寬 (fixed-pitch) 的媒體 |
tv | 電視類的媒體 |
CSS 的全名為 Cascading Style Sheets。如果只有一個樣式表,那『串接』(cascade) 這個部分就不重要。
若一個 HTML 文件中包含有多個樣式表,那串接這個概念就非常重要了。
串接是指當不同樣式表中對相同屬性有不同定義時,應該要用哪一個樣式表中的定義的規則。
最基本的規則是,越接近 HTML 本身的樣式越有優先權。
因此,內行套用的樣式通常會有最高的優先權,因為它最接近 HTML 的元素。
接下來的是嵌入套用的樣式表;這一類的樣式表是在 <head> 內宣告的。
再下來是匯入套用的樣式表。
若有多個樣式表被匯入,越後被匯入的越有優先權。優先權最低的是外部連接套用的樣式表。
另外,每一個瀏覽器也都有自己的樣式表 (這就是為什麼超連接文字通常會是藍色,而且下面有一條線)。
這一類的樣式表優先權比以上的幾種都低。
所以,從最高優先權到最低優先權的排名如下:
p { color: #00FF00; } strong { font-size:20px; } |
<p>這是一個 <strong>繼承的例子。</strong></p> |
這是一個繼承的例子。